省检察院给有关集体和个人记功,梅州一集体一个人获表彰!
掌上梅州讯 日前,省检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2021年给市、察院县(区)检察院有关集体和个人记功的有关集个人个人九游决定》。其中,体和蕉岭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获集体二等功、记功集体梅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游思萍获个人二等功。梅州
据介绍,获表近年来,省检蕉岭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紧紧围绕“做强民事检察、察院做实行政检察、有关集个人个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这条主线,体和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记功集体成立了梅州市首家公益诉讼办案中心,梅州九游用大数据为公益诉讼添智赋能,获表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省检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及时维护涉案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多措并举解决行政非诉执行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难题,打通执行“最后一公里”,努力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加强检察理论研究,积极参与课题、指引编写,充分展现了工作智慧和检察担当。据了解,该部办理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6个典型案例之一;办理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广东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汇编;完成省检察院组织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证据审查和固定工作实务》课题的研发,并独立完成了《广东省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案指引》第八部分内容的编写。该部共获省、市级集体表彰奖励5次,个人奖励表彰5次。
游思萍是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从事检察工作30年。她坚守控告申诉检察一线16年,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2018年以来,累计接待来访1472人次,处理来信822件次,带案下访63件次,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得到很多群众的赞许。由于机构改革和部门整合,2020年以来,游思萍作为员额检察官,承担起控告申诉检察业务中的司法救助案件的审查办理工作,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依法办理了司法救助案件15件,救助困难群众4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8万元,其中办理的李某庆司法救助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她荣誉等身,曾获评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三八红旗手”,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获得首届“守护正义——群众最喜爱的广东杰出检察官”提名奖,其所在的控申接待室曾被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她还曾捐出获奖奖金,用于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梅州日报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梅检宣
编辑:李舒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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